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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承担公司转让后的原隐藏债务?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承担公司转让后的原隐藏债务,由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在转让时签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

2、没有约定的,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但是要债权人同意;

3、公司合并分为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合并,无论合并方式如何,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都会让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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