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指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起诉前被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不仅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一并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