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
2、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3、购房者可以到房地局查询开发商是否真的给你办理了相关房屋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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