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被害人可以出庭,但不是必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出庭。公诉人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同于一般原告。即使被害人原谅被告人并不追究刑事责任,国家仍可追究。开庭前应确定合议庭,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及其辩护人。开庭前可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审判相关问题。开庭日期确定后通知检察院、当事人、辩护人等,并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以上活动应记录于笔录中。
法律分析
公诉案件没有原告,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都可以参加庭审。但是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就需要被害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出庭了。
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刑事案件,在中国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作为原告,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称为自诉。公诉人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但因还担负法律监督任务,不是一般原告。也正是这个原因,在刑事诉讼中,即便被害人原谅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且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是国家的事情,而不是被害人自己的事情,不可以完全自由处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结语
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被害人可以选择是否出庭,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庭。公诉人作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虽然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但也承担法律监督任务。因此,即使被害人原谅被告人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仍有可能被追究,因为这是国家的事情,不能完全由被害人自行决定。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确定合议庭成员,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辩护人等,确保审判公正。以上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整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