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海、北京、天津和浙江等地的职工晚婚婚假规定均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应的天数。具体增加的天数分别为广东增加10天,上海增加7天,北京增加7天,天津增加7天,浙江增加15天。
法律分析
一、广东晚婚婚假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由此可知,广东职工晚婚的婚假是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0天。
二、上海晚婚婚假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由此可知,上海职工的晚婚婚假是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
三、北京晚婚婚假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天津晚婚婚假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由此可知,天津市职工的晚婚婚假是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
五、浙江晚婚婚假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由此可知,浙江省职工的晚婚婚假是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5天。
结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对于晚婚婚假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广东、上海、北京、天津和浙江的相关法规,晚婚职工可在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获得额外的婚假。具体增加的天数分别为广东的10天、上海的7天、北京的7天、天津的7天以及浙江的15天。此外,晚育职工还可以享受额外的产假或护理假。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晚婚婚假待遇应根据当地的法规进行确认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