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法例,合同附属协议旨在补充原契约中的遗漏事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新生状况。编制此类协议需关注以下几点:1. 补充协议应涉及合约未涉、表述模糊或易产生争议的部分,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2. 补充协议的详细内容应以主合同性质和各方协商成果为基础。3. 补充协议的签署方应与原有合约主体保持一致,格式应保持完整,且禁止出现与原合约内容冲突的情形。4. 补充协议与原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署或盖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