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回彩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若双方未能完成结婚注册;
其次,即使已经注册成功却未实际共度时光;
最后,在婚前赠送礼品而导致赠与人生活困窘。
只有满足上述任何两种或以上情形,才可以被认定为必须退回彩礼的情况,且该退回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