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遗产分配,根据法律规定:1.同等顺位继承人享有均等遗产比例。2.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不均等。这些特殊情况包括: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者,可多分遗产;有抚养能力及条件却未履行抚养义务者,将不分或少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