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益包括:
1.可使用本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权得到辩护保护;
3.许可提出回避请求的权力;
4.在司法工作人员侵犯正当诉讼权益或人身受到侮辱时,可提出控诉;
5.法院未依法判定前,无人能被定罪;
6.获准参与庭审,了解被指控犯罪及相关证据;
7.拥有作最后陈词的机会;
8.对初审判决、裁定有上诉权,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有申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