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出自真实意愿。
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胁迫、欺骗、伪造、篡改以及神志不清时所立之遗嘱。
3、遗嘱人需对财产享有处分权。
4、遗嘱内容须合法。
如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之继承权,未给胎儿留存继承份额,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皆属违法。
5、遗嘱形式须合规。
可选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方式订立遗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