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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相关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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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简单的说就是责任人的行为没有主观错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具体如下:1、无过错责任适用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所导致的场合;2、无过错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并列的责任形式;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损失;4、无过错责任了一般免责事由的适用,在过错责任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法定免责事由,免除其对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不可抗力为过错责任的一般免责事由,但在无过错责任情况下,包括不可抗力在内的法定免责事由的适用都受到;5、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要件,在过错责任的前提下,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最终取决于他有无过错,而在无责任情况下,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并不取决于他有无过错而取决于他的行为和物件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而在合同领域只要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最终导致合同的不能履行,且不论该行为的发生原因如何,行为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即法律已认定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直接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地说,有损害则有责任,无损害则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一、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是什么1、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5)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1、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免责;2、受害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3、第三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4、阻却违法性的免责;5、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执行职务和受害人同意等事由造成他人损失,由于行为的合法性,不具备违法性而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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