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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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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免责条款的分类有哪些1、根据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来源,可以分为法定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2、有学者将保险免责条款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约定免责条款;3、根据保险免责条款的表现形式,免责条款可以分为除外责任条款和其他表现形式如自负额、免赔额条款、观察期条款等;4、根据保险人免责条款是否具有可协商性,免责条款可以分为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与非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3种观点: 一、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吗1、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不都有有效,如果是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租赁融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明文规定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所谓的瑕疵担保免责条款。瑕疵担保免责条款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定法律特征而设计的。原因就在于:1、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种类、性能、规格、型号以及供货商均是由承租人自己选定,然后出租人再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因此,如果要求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则显失公平;2、融资租赁合同的经济功能在于向承租人提供融资,出租人既不对租赁物本身感兴趣,也不对标的物进行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只是按照承租人的特别要求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只是想达到融入资金的目的;3、如果在此情况下仍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显然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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