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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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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无效的免责条款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3种观点: 免责条款中不包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条款内容真实不违法的,免责条款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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