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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要件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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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有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行为的不作为,构成了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举个例子,父母对孩子有抚养和监管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孩子遗弃,将触犯遗弃罪。其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即为父母的不作为,而构成遗弃罪,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例如,遗弃罪就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1种观点: 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不作为犯罪的类型如下:1、纯正不作为犯;2、不纯正不作为犯;3、混合不作为犯。1、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_为_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_拒绝履_,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_为。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_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_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_刑法中,_为_的_为但凡符合法律明_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_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_为构成,_不能由作为_为构成。同时,在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该类犯罪成_的前提,也是该类犯罪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内容。2、不纯正不作为犯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_为_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_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_的间接故意杀_案件等。3、混合不作为犯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_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所谓混合不作为犯的表述为“混合不作为犯是指既有作为_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混合不作为犯的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作为或者只有不作为,则不能成_该犯罪”,例如我国现_刑法规定的抗税罪和_私罪便同时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_为。拓展资料: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例如,遗弃罪就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构成犯罪即该行为未能满足或全部满足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 比如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1种观点: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 “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四种条件:1、犯罪客体,是指国家法律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行为的不作为,构成了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举个例子,父母对孩子有抚养和监管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孩子遗弃,将触犯遗弃罪。其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即为父母的不作为,而构成遗弃罪,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的要件是: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危害结果。一、构成犯罪的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2、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4、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二、犯罪构成有的特点为:1、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3、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的要件是: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危害结果。一、构成犯罪的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2、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4、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二、犯罪构成有的特点为:1、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3、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行为的不作为,构成了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举个例子,父母对孩子有抚养和监管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孩子遗弃,将触犯遗弃罪。其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即为父母的不作为,而构成遗弃罪,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危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该行为人负有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的前提条件;2、该行为人本身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的重要条件;3、该行为人没有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一、特征(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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