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赞同chitangwei的看法,在此要说的是,这种事情有的理论。
物业作为服务公司,首先应该有告知业主的义务,他们给你的电费催缴单上应该明确标注缴费时间以及不交的后果或者是电话及公示通知,如果有,那停电属于他们的正常程序;但要注意,物业不是电力公司,无权私自停电,就算他们作为电费代收单位,有无电力公司的委托协议以及不按时交纳电费停电的处理权利还是未知。就算你自己违约在先,哪怕是电力公司停的电,不应该出现推上闸后电路不正常的反应,意思就是断电不彻底,不规范!因此推闸后出现电压异常,烧坏电器。
建议:及时做好相应损失的证据,联系有资质的电路维修工检查,并出具电器烧坏的原因证明,找物业领导反映,不要发火,一定要讲道理,要有持久战的准备(一天两天很难谈妥),一旦失去理智,事情将变得很复杂。平时要注意多于物业沟通,如果在发现没电之后及时电话联系物业公司,而不是自己去推闸,则问题就不会被放大,应该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尽力减少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