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中途换律师容易带来极大的损失,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建议大家不要中途的更换,不然的话后果是会特别的严重,只会让损失更大。若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符合条件的,要换律师只能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一般是不退律师费的。如果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1种观点: 中途换律师要给律师费吗??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再指定律师办理诉讼事宜。一般在委托代理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更换代理律师的条件,符合约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更换。不符合条件的,要换律师只能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一般是不退律师费的。如果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处理。《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符合条件的,要换律师只能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一般是不退律师费的。如果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1种观点: 中途换律师需要以下三步程序:1、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2、同时向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3、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一份复印件,可以了解到中途是可以要求更换律师的,但是不建议中途换律师,除非委托的律师特别不负责。因为换律师就是解除代理关系,一般费用不退的。如果实在是想换律师最好一审结束后,如果有二审那么可以不用之前的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中途换律师有一定的影响。当事人如果更换律师会有一定的影响的,从立案开始到审查起诉这个阶段,如果是有一个律师来完成的话,对整个案件的情况了解时间都比较充分,包括对案件的准备也比较充足,如果中途更换律师,这个律师需要重新对案件进行了解和掌握,对案件准备上会有所不充分,新接手案件的律师需要时间了解案情,但案件的审理不会因此推迟,很容易造成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导致辩护不力。所以中途更换律师会有一定的影响。聘请律师的好处有:1、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2、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3、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4、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综上所述,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与之前的代理律师解除代理关系,然后拿着新委托的律师手续,交到相应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1种观点: 调解成功需要律师费,内容如下:1、如果需要,当然需要支付律师费了,请律师是消费行为,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同理,对方委托律师的费用,也由对方自行承担。2、如果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的范围和情况,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免费为自己指定律师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3、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一般情况经过民间调解以后进行民事诉讼当然需要付律师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交纳工本费。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不得代收代付。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2种观点: 民事案件诉讼中调解成功所请律师费用不能退。这跟你用钱雇人一样,律师帮你解决问题,付钱是应该的,而且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离婚律师的费用: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律师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开价在这个范围之内,笔者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请律师是消费行为,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同理,对方委托律师的费用,也由对方自行承担。律师费跟诉讼费不同,后者是收取的,由原告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当事人与律所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来履行,决定调解结案的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律师费。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1种观点: 1、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2、同时向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3、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一份复印件。,这个看你们自己决定,关键是能够对于案件的处理有帮助,费用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2种观点: 1、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2、同时向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3、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一份复印件。,这个看你们自己决定,关键是能够对于案件的处理有帮助,费用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途可以换律师。法律允许非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两次律师。允许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一次律师,律师是以非律师身份介入案件的,即该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辩护人,直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才能成为辩护人,而此阶段更换律师是不受次数的。可以随时更换。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相关规定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一)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二)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1种观点: 中途换律师需要以下三步程序:1、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2、同时向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3、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一份复印件,可以了解到中途是可以要求更换律师的,但是不建议中途换律师,除非委托的律师特别不负责。因为换律师就是解除代理关系,一般费用不退的。如果实在是想换律师最好一审结束后,如果有二审那么可以不用之前的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与之前的代理律师解除代理关系,然后拿着新委托的律师手续,交到相应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子中途可以换律师。因为这都是一般代理合同,如果不满意律师,可以另请律师。法律允许非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两次律师,允许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一次律师,律师是以非律师身份介入案件的,即该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辩护人,直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才能成为辩护人,而此阶段更换律师是不受次数的。可以随时更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符合条件的,要换律师只能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一般是不退律师费的。如果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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