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世界贸易组织(WTO)指出,今年欧洲经济低迷对国际贸易有所拖累,并伤及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增长还未从上次金融危机中恢复,这限制了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能力。 世界贸易组织(WTO)指出,今年欧洲经济低迷对国际贸易有所拖累,并伤及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增长还未从上次金融危机中恢复,这限制了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能力。 WTO在本周一最新发布的报告中预计今年全年国际商品贸易量将增长3.1%,不及20年的增速均值5.3%。WTO报告中有五点内容中值得大家关注: 1.欧洲令人失望 欧盟承担了全球三分之一的贸易量,持续的高失业率使得欧洲进口降速,今年以来尽管德国增长情况不错,但欧洲整体进口量仍停滞不前。 2.美国成为亮点 虽然年初的极寒天气让美国经济遭遇罕见的收缩,但今年美国的贸易数据还是好于其他发达经济体。失业率降低对商品及服务贸易贡献很大。 3.新兴经济体存在风险 WTO预计新兴经济体的贸易增速仍然领先于对手们,但风险也依然存在,如中东、亚洲和东欧的内战和领土争端,可能导致能源价格升高,扰乱贸易来往。 4.中国在改变 WTO 表示,去年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商品贸易国,此外还超过德国成为第二大商业服务进口国,进口价值为3290亿美元。这些变化与中国近年来的转型有关,中国从依 赖出口的制造业和国内基础建设型经济转向更多的消费型经济。美国和中国的贸易赤字正在缩小,中国也正在放松资本管制,这将有利于增强中国出口的竞争力。 5.关注俄罗斯 即 便在乌克兰危机之前,俄罗斯的经济已经开始下滑,货币也开始走弱。自从乌克兰危机以后这种趋势加速发展。来自西方国家的制裁和俄罗斯的反制裁行动威胁到了俄罗斯的贸易,尤其是能源部门。俄罗斯今年的进口下滑程度在主要国家中排名领先,另外一个进口严重下滑的国家是泰国,主要受国内政治动乱影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中世纪时期—鼓动进口和限制出口的政策(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重商主义的贾易保护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1种观点: 贸易壁垒的出现并不断强化并非偶然,它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分析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点。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以健康、安全和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新贸易壁垒日益增多。2、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于是,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同时高灵敏和高技术检测仪器的发展使检测精度大大提高,给一些国家设置新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5、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一、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哪些?1、科学发展企业的任务是发展和赢利,并担负着增加税收和国家发展的使命。企业必须承担起发展的责任,搞好经济发展,要以发展为中心,以发展为前提,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扩大纳税份额,完成纳税任务,为国家发展做出大贡献。但是这个发展观必须是科学的,任何企业都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也不能只顾局部,不顾全局,更不能只顾自身,而不顾友邻。所以无论哪个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在“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2、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节约资源相适应。企业不能顾此失彼,不顾全局。作为企业家,一定要站在全局立场上,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约资源。并要下决心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3、保护环境随着全球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水、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面临危机,森林与矿产过度开采,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很大威胁,环境问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经济持续发展,企业一定要担当起保护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重任。4、文化建设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与文化建设,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极为重要。特别是公共教育,对一个国家的脱除贫困、走向富强就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医疗卫生工作不仅影响全民族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社会劳力资源的供应保障。文化建设则可以通过休闲娱乐,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素质。我们的国家,由于前一个时期对这些方面投入较少,欠债较多、存在问题比较严重。而公共产品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固然是国家的责任,但在国家对这些方面的困难、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分出一些财力和精力担当起发展医疗卫生、教育和文化建设的责任。5、发展慈善事业虽然我们的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作为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还存在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的困难就更为繁重,更有一些穷人需要扶贫济困。这些责任固然需要政府去努力,但也需要企业为国分忧,参于社会的扶贫济困。为了社会的发展,也是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我们的广大企业,更应该重视扶贫济困,更好承担起扶贫济困的责任。
第2种观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保证其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而设立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技术壁垒包括:1、技术法规技术法规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2、技术标准工业发达国家对于产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标准,包括生产标准、试验、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发达国家往往把标准中的技术差异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3、质量认证各国认证体系之间的差异会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依据的标准水平不同,二是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容不同,三是认证机构的地位不同,四是检验机构的水平不同,五是强制性认证主自愿性认证的不同;4、商品包装和标签对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了苛刻的要求和烦琐的内容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又一手段。欧共体一直通过产品包装和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产品的进口障碍。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和符号。许多进口国对进口商品的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5、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目的时,则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上设置重重障碍;6、计量单位制很多出口商品能否顺利销售,有时取决于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制。如仪器、工具、夹具、模具等。有些国家抵制进口与本国计量单位不一致的商品;7、条码条码是一种可供电子设备识别的符号系统。在一些发达国家,商品上没有条码,不能自动识别,就只能进入低档商店。因此,有无条码标志已成为事实上的贸易壁垒。法律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第一条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程序通用术语的含义通常应根据联合国系统和国际标准化机构所采用的定义,同时考虑其上下文并按照本协定的目的和宗旨确定。
第3种观点: (一)双重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性是指,一方面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本身通过对贸易商品的质地、纯度、规格、尺寸、营养价值、用途、产地证书、包装和标签等作出规定,可起到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贸易发展的作用,达到驱出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有时它还能迫使出口货物的发展中成员加快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步伐,提高本身的生产、加工水平。这是其起积极作用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使用不当,往往利用对贸易商品的各种形式技术规定和措施提出过高的要求,且常常变动,使出口成员的货物难以符合这些技术要求,造成妨碍贸易正常进行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其贸易壁垒的一面。(二)广泛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广泛性主要是指,有的成员为了阻挡货物进口,在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包装、标签、信息等方面,制定了名目繁多、内容十分广泛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达到保护本国(地区)市场的目的。(三)复杂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性通常是指除其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和扩散效应外,它还往往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且体系庞杂、灵活多变。(四)针对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针对性是指某成员针对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货物采用技术性措施加以限制,以达到阻碍出口的目的。(五)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实质上是指一些发达成员利用其技术上的优势,以貌似合法的理由,如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等,施行事实上阻碍其他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商品进入该成员市场。
第1种观点: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积极开放型政策:主张服务贸易自由化,有扩张的倾向。主要见于:在服务贸易相关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的国家。2.保守开放型政策:希望借国内市场发挥服务生产潜力,逐步扩大,最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主要见于:在服务业相关行业中仅仅具有初步的国际竞争力的国家。3.限制开放型政策:主张出于国家经济利益考虑,在国际谈判中把开放服务贸易作为一种筹码。一般见于:在服务业竞争中不具备优势的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第3种观点: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的时代背景下,国际贸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带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国际服务贸易更是异军突起,成为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从1970年的7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21 000亿美元。其平均增长速度超过了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日渐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状况的重要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1]。近十几年来,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正在以年平均10%左右的速度迅速增长,但明显落后于货物贸易,而且长期呈现逆差状态。2004年,我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9%,明显低于19%的世界平均水平,服务贸易逆差达97亿美元。在某种意义上说,积极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并实现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是21世纪国际经济合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推行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战略,认清和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态势,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对外开放,加大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力度,将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流动逐步兴起,国际服务贸易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2]。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有710亿美元,1980年为3 800亿美元,1990年为8 660亿美元,2000年则上升到14 600亿美元。由表1可看出,1995年至2004年全球服务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均为正,且逐年上升。其中,2002年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7%,超过了同期货物贸易5%的增长速度。2004年全球服务出口额比上年增长16%,达21 000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也是不断提高的,由1980年的12%上升到2004年的19%。(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其结构不断优化,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较为明显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近年来金融、保险、通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等项目的服务贸易迅速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第1种观点: 贸易逆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纠纷,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但是,一国政府当局应当设法避免长期出现贸易逆差,因为大量逆差将致使国内资源外流,对外债务增加。这种状况同样会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中国外贸结构的调整要通过增加进口,特别是努力扩大从主要贸易顺差国的进口来调整。如果能够实现这一结构性调整,贸易逆差的出现未必是坏事。从进口方面看,国内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由此产生的国际大宗商品与机电类商品进口需求不断增加,加之政府逐步实施“稳出口、扩进口、减顺差”的政策措施,并与欧美发达国家签订大规模的购买合同,可能会逐步提高中国高科技与机电类商品的进口规模。一、进出口贸易流程怎么走(一)备货与报验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1、备货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组织货源和催交货物,核实货物的加工,整理,包装和刷唛情况,对应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下列事项:发运货物的时间。为了保证按时交货,应根据合同和信用证对装运期的规定,并结合船期安排,做好供货工作,使船货衔接好,以防止出现船等货的情况。货物的品质,规格。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必须符合约定的要求,如果不符,应进行筛选和加工,整理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货物的数量。必须按约定数量备货,而且应留有余地,以备必要时作为调换之用,如约定可以溢短装百分之若干时,则应考虑满足溢装部分的需要。货物的包装。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核实包装是否适应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有破损,应及时修整或调换。在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按约不定期的唛头式样刷制唛头,对包装上的其它各种标志是否符合要求,也应注意。2、报验凡按约定条件和国家规定必须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在备妥货物后,应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经检验出具商检局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海关才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申请报验时,应填制出口报验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该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在提交申请单时,应随附合同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文件,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作参考。当货物经检验合格,商检局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外贸公司应在检验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装运出口,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口,(二)催证、审证和改证在履行凭信用证付款的出口合同时,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催证在按信用证付款条件成交时,买方按约定时间开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大宗交易或按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买方及时开证更为必要;否则,卖方无法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不能按时开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应结合备货情况做好催证工作,及时提请对方按约定时间办理开证手续,以利合同的履行。2、审证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常有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为了维护我方的利益,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的顺利履行,我们应对国外来证,按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在审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政治性,政策性审查。在我国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来证从政治上,政策上进行审查,如来证国家同我国有无经济贸易往来关系,来证内容是否符合政府间的支付协定,证中有无歧视性内容等。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资信情况,为了确保安全收汇,对开证行和保竞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资信及其经营作风等,都应注意审查,如发现有总是侧应酌情采取适当的措施。二、贸易方式有哪些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边境贸易;双边贸易、多边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进口与出口一样,都可能涉及以上某一种贸易方式;补偿贸易和过境货物有进必有出,故既是进口贸易又是出口贸易。
第2种观点: 贸易逆差亦称“贸易入超”。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的现象。一般表明一国的对外贸易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服务贸易逆差是指服务行业的贸易逆差。一、服务贸易四个标准双方的观点严重对立,长期相持不下。为了打破僵局,印度曾经提出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的4个标准,即服务和支付的过境流动;目的的具体性;交易的不连续性;有限的服务时间。1988年的蒙特利尔会议接受了印度的意见,既肯定服务贸易包括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但同时又明确规定,只有生产要素的流动目的明确、交易不连续和持续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才能视为服务贸易。这就明确把国际直接投资和移民排除在服务贸易的范畴之外。最终,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定义为:(1)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提供服务;(2)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3)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4)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显然,这一定义是和巴格瓦蒂等学者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二、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按照WTO于1994年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外国服务类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为中国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某外国律师作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代表到中国境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WTO新回合谈判时程已与当初所订的目标时程落后甚多,服务业市场开放承诺的延滞情况更为严重,其重要原因之一即为开发中中国认为由于服务贸易统计资料严重缺乏,使得会员们无法由统计资料中得知市场开放后对中国之冲击与影响。因为开发中会员的中国服务行业(如金融、电信与运输服务业等)一般来说较欠缺国际竞争力,若是贸然开放将会对其中国业者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得开发中会员迟迟不肯做出市场开放之承诺,或提交初始回应清单与修正回应清单。依据WTO统计数据显示,初始回应清单约只有六成会员提交,而修正回应清单方面,更仅有约四成会员提交。另外,欧盟东扩后,其服务业承诺更有缩减之情况,其中有十馀个WTO会员提出补偿谈判的要求,但因谈判双方会员都欠缺足够的统计数据来支援谈判,致使谈判时程一再延后。台湾与加拿大均透过管道想要收集服务贸易相关统计资讯,但结果也都不如人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不仅要掌握原油定价权,还要拿下铁矿石定价权。在推进铁矿石期货业务国际化上,我国表示已经制定完毕相关交易规则。依靠即将上线的铁矿石期货交易系统,我国将掌握铁矿石定价权,拒绝外国的高价铁矿石。2月2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举办的“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铁矿石期货推进会”在上海召开,该所总经理王凤海在会上发言表示,大商所已经结合市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铁矿石期货国际化规则,这意味着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业务进入了最后的筹备阶段。接下来,大商所将就业务规则对会员和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推动市场各方了解铁矿石交易业务规则,促进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业务全面顺利开展。此言一出,国内外的铁矿石贸易商都纷纷拍手欢迎。澳大利亚作为铁矿石出口大国,一直以来都利用自身的绝对优势不断抬高铁矿石出口价格,令铁矿石进口商苦不堪言。而中国身为铁矿石进口大国,70%的铁矿石都来自进口,更是被澳大利亚往死里坑。如今中国将铁矿石期货国际化,铁矿石以人民币计价,意味着我国掌握了铁矿石定价权,同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又往前推进了一大步。真正让澳大利亚感到忧虑和焦躁的是,近年来中国经济政策的调整,导致市场需求趋向疲软,这对于以中国市场为主要商品出口对象的澳大利亚来说,无疑就是一场噩梦。就拿总量80%出口中国的铁矿石来说吧,近期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大幅下降,导致澳大利亚铁矿石价格狂降20%,但这仅仅是个开始。随着中国正在逐步增加废钢的利用,这种趋势未来还会持续下去,预计到2019年,铁矿石的价格还会继续下跌。此外,由于中国的环境关注重点是热煤的使用,从而又导致澳大利亚对华的煤炭价格和出口数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受此影响,西太平洋银行在1月5日所发布的汇市分析报告显示,澳大利亚去年11月贸易逆差将扩至16亿美元。此外,由于中国政府出于中资企业在澳投资风险加大的顾虑,禁止中资企业在澳大利亚多个领域的投资,同时出于某种原因,还对来自澳大利亚的某些农副产品进行限制,再加上近期随着“中国恐惧论”在澳大利亚的发酵与扩散,导致澳大利亚国内民族极端主义抬头,已经对中国在澳人员构成威胁。实际上,中国对澳大利亚铁矿石和煤炭需求量下降,导致作为澳大利亚出口支柱的矿业价格和销量双双下挫,这已经对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现如今,澳大利亚国内形势因为某些别有用心的政客为一己私利而炮制的“中国恐怖论”而不断恶化,已经严重影响该国的投资、旅游和教育等行业,这对于本来就不容乐观的澳大利亚经济来说,无疑就是雪上加霜了。据报道称,近年来,由于中国减少对澳大利亚的铁矿石以及煤炭的进口,导致澳大利亚经济遭遇重挫。相应的,澳大利亚能用来维持“势力范围”的资本已经越来越少了。对此,由于经济衰退,澳大利亚对南太平洋国家的援助已经大面积缩水,这强调一个事实,澳大利亚在削减对南太平洋国家援助的同时,也在削减自己在这一地区的影响力。很明显,澳大利亚一直通过所谓的“援助”将南太平洋地区当成自己的后院,但随着经济逐渐陷入困境,援助拿不出来了,想要继续控制那些太平洋岛国已经变得不可能了。这时候,特恩布尔并没有对自身的冷战思维进行反思,反而迁怒于中国,不但对中国进行厚颜无耻的污蔑和抨击,还无理取闹的干涉中国与南太平洋国家正常的商业行为。然而,可笑的是,澳大利亚费尽心机炮制出所谓的“中国恐惧论”,到头来非但没能伤害中国一根毫毛,反而把自己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中。可以说,这是我国在能源市场和货币市场取得的双重胜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第十条 国家设立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措施。第十一条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的反制措施。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第十三条 对于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除本法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
第1种观点: 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以健康、安全和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新贸易壁垒日益增多。2、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于是,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同时高灵敏和高技术检测仪器的发展使检测精度大大提高,给一些国家设置新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5、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一、贸易壁垒的特点是什么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其设置的目的是各国政府为保护该国的经济不受外来产品侵犯。然而,过度的贸易保护并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发展。而WTO,即世界贸易组织,正是以倡导自由贸易为宗旨。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出口的遇到的情况是,关税壁垒逐步弱化,纺织品配额也逐步取消。与此同时,所遇到的其他贸易壁垒却比以前严重,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国外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力度加大。对中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不仅有欧美、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土耳其、埃及、印度这样一些发展中国家;所涉及的产品既有日用品行业,也有机电行业,既有制造品,也有矿产和养殖品;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反倾销案件占世界总量的1/7-1/6,而加入WTO后,这一比例大大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外国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家。2、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包装和标签规定,信息技术壁垒以及绿色壁垒五个方面。中国出口产品所面临的技术贸易壁垒主要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有农业、纺织服装业、轻工、机电、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业。有资料显示,中国有70%的出口企业和40%的出口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3、中国出口产品还受到诸如以美国“337”条款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以及来自欧美等国的对华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立法的限制。二、贸易壁垒的作用有哪些贸易壁垒就是各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内的市场及产品免受其他国家产品的冲击而建立的各种障碍。由于近几十年世界各国的发展不均,造成有些发展中国家快速地加快自己国内的产业升级,进行产业优化布局,使各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各国的资源配置不同,造成产品的制造成本不同,由于在外销时的价格较低,给进口国提供了产品倾销的口实,从而造成了贸易壁垒的形成,给出口国和进口国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从近期的商务案例来看,关税壁垒发生的案例情况在下降,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却在逐年上升。现在贸易壁垒发生的情况已经从生产领域和贸易领域向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自愿性措施呈现向强制性法规转化的趋势,从针对具体产品向生产经营全过程延伸,影响及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设限越来越多,要求更加苛刻。发达国家和技术领先国家,为了使其壁垒合法化、隐蔽化,从而提出了技术壁垒、绿色壁垒、蓝色壁垒,同时还出现了技术壁垒与绿色壁垒的交叉使用、技术壁垒与蓝色壁垒的交叉使用、绿色壁垒与蓝色壁垒的交叉使用,技术壁垒与反倾销等交替并用,而现在的贸易壁垒的发生,主要是以发达成员为实施各种壁垒的主体,对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壁垒。
第2种观点: 目前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强制性技术标准、环境措施、认证制度、包装和标签等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深远,主要有如下特征:1.涉及金额大、影响范围广。在《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6)》中表明,2005年,中国大约有25.1%的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总额达288亿美元,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遭受了直接损失,金额达691亿美元,占全年出口额9.07%。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占到了全年出口额的19.29%。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为217亿美元,占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85%。国外技术壁垒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的损失呈逐年递增之势。2.受损地区广。我国各省市出口均因国外技术壁垒而受损。《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6)》统计报告表明,广东省的直接损失额为94.8亿美元,位列全国各地区直接损失之首,占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32.9%左右;浙江省的直接损失额为47.7亿美元左右,占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16.6%。其他遭受直接损失估计值超过10亿美元的地区有北京市、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上海市。从损失的绝对值看,损失金额超过10亿美元的地区基本都是经济发达地区。从损失的相对比例看,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云南、西藏等遭受的损失占其出口额的比例普遍高于发达地区的省市。一、设立外商控股公司的条件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2、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3、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第3种观点: 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大类。1、关税壁垒主要包括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从量关税、从价关税五种形式;2、非关税壁垒主要包括通关环节壁垒、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地征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壁垒、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和其他壁垒。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正越来越多地打着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保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旗号,借助于一些新型的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这些措施隐蔽性强, 涉及面广, 且缺乏多边贸易规则的有效制约,破坏了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法律依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第三条第二款对“不作为”方式的贸易壁垒进行了界定。在我国签署的多边贸易条约(如《WTO协定》)及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如投资保护协定)中,大多都规定了缔约方政府应采取或实施某些措施以履行某些特定义务,如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国际贸易提供必要的便利,以及为外国(地区)投资提供必要的保护等。如果外国(地区)政府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并造成贸易扭曲效果,将被视为构成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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