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般包括: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3种观点: (一)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2、为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以及代收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3、物业管理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4、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特约服务包括房屋装修、家电修理、居室清洁、代购商品、找医送药、看护病人、接送子女上学等。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二)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2、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3、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三)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3、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4、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四)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的是根据物业费的等级来进行收取,不过不同地区对于物业费收取的标准也会有差异化而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应当由物价局来进行公布,同时市场调节也会影响到物业服务的收费,而具体的收费细则是由业主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合同中进行约定。通常情况下,物业的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并且收取的费用应当和服务水平相互吻合,对于不同物业性质以及特点,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指导价两种方式,如果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基准价以及浮动幅度,并且定期进行公布,而具体的收费标准也是由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基准价以及浮动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而采取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收费标准,应当也是由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2种观点: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及其依据:1、商铺或商场:一级:按照地段、周边环境等来判定价格。二级:每平方米约为18元。三级:每平方米约为11元。四级:每平方米约为5元。五级:每平方米约为2.5元;2、写字楼或楼:一级:按照地段、周边环境等来判定价格。二级:每平方米约为15元。三级:每平方米约为10元。四级:每平方米约为6元。五级:每平方米约为4元;3、工业区或工厂厂房:各类按优价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的,其成本利润率按照不超过10%核定;4、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商业用房:收费标准高于同类住宅商业用房不宜超过200%;高层建筑、商业用房不宜超过50%。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商场、商铺比写字楼收费标准提高幅度不宜超过50%。物业费的内容:1、管理费:物业在进行服务的时候,是有工作人员对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以及设备维修,和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一些管理服务费用的;2、绿化养护费:我们所生活的小区公共区域是需要定时做清洁和打扫的,包括楼道楼梯间和入户大厅以及小区内的人行道等等,还有各种绿化设施的养护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等,包括工具、工作人员用品、垃圾外运以及请化粪清掏等等费用、绿化工具费、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以及景观维护费;3、工作费用与人员工资:每一个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很多工作人员的,因此需要支付工作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了人员费用、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以及规定提取福利、加班与服装费用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了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工作用品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是: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方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零点七五元每平方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零点五元每平方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零点三五元每平方米。费用已包含税、费,浮动幅度在百分之二十上下合法有效。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