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对产品的功效进行夸大的,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的,是属于虚假宣传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产品包装上进行夸大宣传的,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包装上产品夸大宣传如何处罚 在产品包装上进行夸大宣传的,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