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继承顺序分别为: 配偶 、 子女 、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遗产继承可以放弃吗1、遗产继承可以放弃。遗产的继承属于权利,而不属于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放弃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遗产的继承顺序,具体如下:1、第一顺序是配偶、女父母;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三)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五)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时间要求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遗产的表示;其次,必须是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放弃继承后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再次反悔的。放弃继承后就不能主张对于遗产享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种观点: 想捐献全部个人财产选择捐献协会如红十字协会,等一些协会,或者把自己的所有财属产捐给某个单位,和这些单位取得联系,要办理个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想在“死后将遗产交给国家”,可以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一、订立遗嘱时注意事项1、遗嘱人一定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2、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3、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4、遗嘱人是否立遗嘱、如何立遗嘱等不必征得任何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同意;5、遗嘱人可将遗产留给任何人;6、遗嘱应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7、应尽量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者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二、构成遗产条件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第2种观点: 8000元遗产咋成了鸡肋 家住镇江润州区小街社区的市民朱先生,今年初父亲去世时,遗物中有两张存折,共有存款8000元。我跑了快半年,公证、社区、派出所、法院,找了个遍,可就是取不出钱! 见记者一脸的不相信,老朱提出,带记者去体验体验。17日上午,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老朱来到市区某国有商业银行。果然,工作人员再次婉拒了他,要他先办遗产继承公证。 为什么一定要办公证?一位前台经理解释,老朱老来纠缠,他们都认识他,也都很同情他。不过,取钱要么本人来,要么凭国家证明机关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否则,银行无法确认他是否具有提取这笔款项的权利,这是上级定的规矩。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该银行北京总部。接线员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并称这是《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是行业惯例,任何人遇到类似情况,都要照此执行。 银行不通融,记者只好拉着老朱,找到中山东路上的镇江市公证处。但按规定,办公证必须所有当事人均能表达主观意愿。老朱无奈地摊开双手:他大哥早逝,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其中大姐因病成了植物人。所以这次,他依旧被公证处打了回票。 没有有效公证,别说取款,就连挂失也不可能。老朱彻底晕了,8000元变成了只能看却动不了的鸡肋。 随后,老朱听从公证员建议,去区法院办理遗产分割。法官耐心接待了他,讲明哪些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要老朱提供除两位健在的姐姐外其他亲属的死亡证明。这更让老朱无奈。父母、大哥的死亡证明都好开,可爷爷奶奶都是建国前去世的,真没办法。到社区、派出所求助。社区答复:社区找不到同辈人来证明。求助派出所,警方答复:你爷爷奶奶去世于新中国成立前,根本没有建档。 把钱捐了,总行吧?慈善机构也要求老朱先把钱取出来再捐。 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闵建军律师指出,国家并没有法律规定储户从银行领取遗产,需要公证书。这其实是银行的内部规定,是怕承担法律责任,却侵犯了公民依法继承财产的权利。他建议,银行只要能确认取钱人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并由取钱人出具书面声明,承担遗产的法律责任即可。
第3种观点: 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等。法律分析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拓展延伸解决家族遗产中的房产继承纠纷在解决家族遗产中的房产继承纠纷时,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意愿。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遗嘱文件,可以确定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在进行调解或仲裁时,律师可以起到重要的角色,协助各方达成公平和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能需要诉讼解决。律师将起草和提交相关法律文件,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通过法庭的判决,最终可以解决家族遗产中的房产继承纠纷,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护。结语遗产继承涉及到个人合法财产的传承,包括房产在内。在解决家族遗产中的房产继承纠纷时,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通过详细调查和了解家族成员的关系和意愿,确定合法继承人。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律师在协助各方达成公平解决方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能需要诉讼。律师将起草法律文件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通过法庭判决,确保家族遗产中的房产继承纠纷得到解决,保护各方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如果要进行房产遗产的继承,那么要交纳3%-5%的契税,同时进行公证的应当交纳公证费用。法律依据:《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房子遗产继承需要交纳的费用如下: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百分之2或受益额的百分之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百分之1.5。房子遗产继承期限是多久?遗产继承期限是永久的,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永久有效:(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4、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5、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房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如下:1、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5、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x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x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x20%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x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x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x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x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x0.3%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遗产可以全部给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全部给国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的遗产女儿有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产,女儿是有一定份额的。但是需要注意,父母是否立下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父母立下遗嘱且遗嘱真实有效,遗嘱中将财产全部嘱咐留给他人的,则女儿可能无法获取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父母的债务子女有没有责任承担,分几种情况来看: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份。法律规定,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只要是父母的子女,对于自己父母的遗产就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让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女儿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依法享有自己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一、父母的房产遗产怎样继承父母遗产中房屋的继承应:1、房产继承要在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父母死亡后才开始;2、父母如果对房屋的分配定立了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3、父母是该房屋的有所有权人。这里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二、出嫁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三、父母离婚子女还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婚子女还有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不会因父母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受到任何影响,子女还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分别继承父母的遗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遗产可以全部给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全部给国家。一、重病期间立的遗嘱有效吗?重病期间立遗嘱如果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有效,遗嘱应当注明年、月、日。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民法典规定父母可以立遗嘱设定继承权吗父母可以立遗嘱设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三、订立遗嘱的流程是怎样的?订立遗嘱的流程:1、列清遗嘱内容,理清遗嘱范围。2、指定继承人,明确遗产的归属。3、列明继承份额,明确遗嘱的执行方法。4、指明继承人的附加义务,设定遗嘱适用前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2种观点: 一、遗产包括哪些财产1、遗产的财产包括,具体如下:(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盒;(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继承需要什么材料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全部归国家。公民有立遗嘱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给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