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如何预防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一来影响企业的声誉,二来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如何预防和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可从以下二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1、规范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发放流程。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公司按月按时划到对方帐户上。如果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公司可协助解决和处理,应确保员工月工作的辛苦费用及时足额的到手。具体流程可这样做:企业核算工资总额,派遣单位扣除五险一金、个税,结算出应发工资,交给企业审核后,企业转账汇款,派遣单位开出发票,打印工资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表单与发票一起,交与企业做账并留存备案。企业同步提供考勤及考核奖惩明细,派遣单位据此核算派遣员工薪资,交与企业审核通过,双方确认后操作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企业与派遣单位双方都知晓员工工资,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双方有案备查。2、员工需了解劳务派遣合同内容。派遣合同内容必须责权清晰,主要内容包括: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定、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派遣员工退回劳务公司的方式、工伤事故、劳动纠纷的处理及费用的分摊、约定违约责任,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的损失和用工企业的解约权限。签定合同时三方都要做到严谨认真。当发生问题,员工知道到时哪找,找谁处理,不至于冤情无处申诉。与其事后协商,不如提前规范。预防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企业在与派遣公司签劳务定协议时,要明确告知员工薪资结算的流程和发放方式。员工工资中涉及的每一项都要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真正发现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时,我们要做好事后理性的协商处理工作。3.克扣工资处理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种观点: 一、公司改劳务派遣能要求赔偿吗1、公司改劳务派遣是否能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务派遣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赔偿;(2)如果协商不一致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争取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