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是走正常程序而是擅自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种观点: 劳动者不是走正常程序而是擅自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1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是走正常程序而是擅自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是走正常程序而是擅自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私自更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份合同的其他条款都是有效的,只有合同的日期是无效的,只要劳动者本人手里有这份合同,就可以按照本人的合同去执行,因为用人单位报关的合同是有更改项和本人的不符。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本身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不相同的: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一定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以及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其主体之间是具有行政隶属性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相关行政管理。需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包括:中国境内的相关企业法人,个体或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相关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比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相关企业等等。双方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一方面是不能私自对其进行更改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对方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动者自己按照另一份合同进行履行就可以。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员工同意吗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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