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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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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规定有: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准经营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五、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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