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职工无档案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
如果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以上,那么就具备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可以根据社保局记录的实际缴费年限记录,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档案遗失退休办理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综上所述,个人档案是和视同缴费年限有关的,所以说在退休之前必须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认定这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