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73)6277777
1. 辉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国内76万人的医疗保健中心。医院现有职工453人,其中技术人员341人,占75.3%。管理人员占7.28%;护理人员占医务人员的50.7%。其中高级职称33人,中级职称123人,初级职称185人,非技术及其他人员57人。全院开放床位293张,床位与病房护士比例为1:0.46。
2. 多次被授予省、市级“文明医院”、“文明医院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995年12月通过省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正式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和“爱婴医院”。1997年获省“卫生承诺试点先进单位”。2001年,在省卫生厅组织的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百项指标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一。医院在“巩固一流业绩,争创一流服务”的指导下,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内部改革,推进科技兴院战略,加快医院现代化建设。
3. 根据国家的要求,城市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两部分,即各级财政补贴和保险的居民的个人贡献,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保险的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采用家庭账户模式,即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全部纳入家庭账户,家庭成员可使用家庭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并逐次递减直至扣除。自2010年起,我市作为门诊统筹试点县(市),取消家庭户口,统一实施门诊统筹。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后,继续实施门诊统筹。
拓展资料
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障,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最佳补充,可供选择的产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