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可以的,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1、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机制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2、已决犯要投入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短,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的。家属只能等投入监狱后再会见。3、会见时需要持身份证和证明与在关押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判刑了在看守所的犯人是可以看望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家人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探望。这样不可以的话,家属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开出探视证后方可探视。探视的时间各个看守都有各自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1种观点: 可以的,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1、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2、已决犯要投入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短,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的。家属只能等投入监狱后再会见。3、会见时需要持身份证和证明与在关押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判刑了在看守所的犯人是可以看望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家人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探望。这样不可以的话,家属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开出探视证后方可探视。探视的时间各个看守都有各自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2种观点: 可以的,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1、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形式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2、已决犯要投入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短,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的。家属只能等投入监狱后再会见。3、会见时需要持身份证和证明与在关押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判刑了在看守所的犯人是可以看望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以后会给家属一份执行通知书,凭执行通知书家人可以携带被羁押人员家属通知书到看守所探望。这样不可以的话,家属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开出探视证后方可探视。探视的时间各个看守都有各自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1种观点: 一、关押在看守所亲属可探望吗犯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家属亲人可以探望。可以送些生活用品和钱款。在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二、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是什么?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相关知识:拘留具体流程是什么(一)即时执行。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3、与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二)暂缓执行。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3、报局领导审批;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三)不予执行。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2、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载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拘留探视的问题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即使是犯罪,但是基本的权益保障在国家的有关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在监狱里积极的改造就可以合理的进行此类行为,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不需要过度的担心。
第2种观点: 一、进看守所是不是就被判刑了1、进看守所后不一定就被判刑了。到了看守所里面只是说明自己有可能会被判刑而已,但并不是说自己一定会判刑,这个要看对方是否已经搜集到了自己犯罪的事实依据,如果没有犯罪事实依据就会释放。看守所是在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收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进看守所会有案底吗进看守所是否有案底应视情况而定:1、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2、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1、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2、已决犯要投入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短,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的。家属只能等投入监狱后再会见。3、会见时需要持身份证和证明与在关押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