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云南旅游防疫政策如下:据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化旅游防控组消息,自2022年12月5日起,对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或全程接种的市民,无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接种记录、测量体温无异常,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即可正常进入全市旅游景点景区、公园。景区开放总体要求:(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二、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三、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景区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八)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医务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四、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十)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十一)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十二)加强入口管理。应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查验区域,加强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员车辆拥堵。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十三)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十四)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十五)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十六)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十七)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防控知识,加强冬春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应急处置(十八)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旅游景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游客安全有序游览。(十九)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二十)做好应对处置。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第3种观点: 2022年云南旅游补贴政策如下:1、要把握疫情发展态势,立足长远,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2、在全省遴选50个创意水平高、市场反响好的项目,省财政按其策划方案实际投入经费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政策申报条件:1、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未发生违法行为;2、申报项目手续完备、资金到位并已实际支出,项目已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3、申报项目符合资金支持范围,申请企业与资金使用企业应完全一致;4、申报项目经营范围属于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中所包含的相关旅游产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1种观点: 离异再婚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适合结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滞纳金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但不超过应缴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首先应该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申请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可以在执行阶段,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执行和解,分期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云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法律客观:《云南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运行状况,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云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法律客观:《云南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运行状况,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省将在今年4月底前,发放全年国家法定假日工会福利消费券,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增加发放文旅消费福利券、代金券和旅游年票等,涵盖旅游公共交通、自驾游、餐饮、文创产品、电影、演出等文旅消费领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条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五条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禁止“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应当发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
第2种观点: 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防暑的措施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云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法律客观:《云南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运行状况,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00万人,超过全省总人口的11%,尤其是高龄老人、纯老人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多,其中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已超过50万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00余人,缺乏劳动年龄人口的城乡空巢家庭比例接近40%。今年,省政府将拨专款3000万元,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补助给各州(市),用于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省老龄办要求州(市)及县(市、区)同步配比奖金,确保每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最终领到的高龄生活补贴不低于每月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防暑的措施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应当发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防暑的措施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应当发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云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法律客观:《云南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运行状况,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云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法律客观:《云南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省级根据各地高龄老年人数、财政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运行状况,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我国主要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补贴调查的书面申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云南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1、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最低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 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设备购置补贴70%;2、采暖期用气补贴;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4、支持建设储气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失业人员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申请;也可以在手机APP或者小程序等官方网站上进行申请。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