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二)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三)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四)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五)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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