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但人力资源部门未受理书面材料的,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修改信息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撒回申报信息,修改信息后重新打印相关业务表格。
2、人力资源部门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但未审核完毕的,不能进行信息修改。
3、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销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修改或撤销。信息修改范围仅限于审核文件(招调通知、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的还有“农转非”指标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如本人、配偶、随迁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填错的,需撤销后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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