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的相关词语是:河泊所、泊泊、河泊。
河泊所的拼音是:hé bó suǒ。注音是:ㄏㄜˊㄅㄛˊㄙㄨㄛˇ。结构是:河(左右结构)泊(左右结构)所(左右结构)。
河泊所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河泊所详细内容】
⒈元代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代只在广东设河泊所官二人。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广东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二、综合释义
元代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代只在广东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广东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河泊所[hébósuǒ]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元代始于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至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明史.卷七五.职官志四》:「河泊所官,掌收鱼税。」
三、国语辞典
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元代始于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至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河泊所[hébósuǒ]⒈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元代始于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至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引《明史·卷七五·职官志四》:「河泊所官,掌收鱼税。」德语Flusspolizeiamt(S)
四、辞典修订版
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元代始于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至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明史.卷七五.职官志四》:「河泊所官,掌收鱼税。」
五、关于河泊所的造句
1、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二十六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
2、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www.chazidian.com/zj-35608/造句
六、关于河泊所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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